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企业贵港分企业,市局执法检查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农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市局决定对上述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企业贵港分企业承担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流通领域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执法检查分局配合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三)进度要求
本次专项抽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份前完成流通领域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11月前完成流通领域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402com永利平台(不含桂平市、平南县)范围内销售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三、抽查地点
在本市辖区内相关行业经营店铺、所属仓库内随机抽取。
四、监督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样人员应持有抽样员证,并有相应产品的抽样经验。相应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已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抽样方法必须严格遵照相应实施细则(附件)的有关规定实行。抽样文书填写详细、规范、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二)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应产品的检验员上岗证,并具备相应产品的检验技术。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判定依据必须严格按照相应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抽取的样品应进行购买并要求被抽样生产者开具正式发票。备用样品应封存于被抽样销售企业处,并采用可靠有效的防拆措施封存。被抽样销售企业应当妥善保管备用样品,不得擅自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封存的备用样品。如需启用存放被抽样销售企业的备用样品时,应另行付费购买。对本次监督抽查,被抽样销售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四)抽样过程中,承检机构应当要对抽样关键环节进行录像,并采用拍照等方式对抽查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取证,相关照片应纳入出具的检验报告中。
(五)监督抽查样品购买费先由承检机构在抽样时垫付,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结算;样品检验费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结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监督抽查名义向被抽样销售企业收取费用。
五、检验结果
承检单位完成检验工作后,应及时寄送产品检验报告:
(一)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应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二份,分别寄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被抽样企业。
(二)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应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二份(含抽样单)寄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另外一份寄送被抽样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送达被抽样企业。
六、异议处理
被抽样生产企业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结果等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异议受理统一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负责。被抽样企业提交的书面复检申请,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复检机构方可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应先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确认后再出具检验报告。复检机构的选择和复检费用等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七、后处理工作规定
本着“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的目的,监督抽查结果经核实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公布。抽查不合格的被抽样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确认无异议后,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
八、工作纪律
承检机构要周密部署抽样工作,行动严格保密,不得事先通知被检生产销售者,同时应遵守抽检分离(除涉及现场检验外)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树立科学、公正、清廉、高效的形象,对违纪者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实施监督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分局联系,联系人:黄兴广、冯瑜,联系电话:0775-6790776,电子邮箱:ggsgsjjjzd@163.com。
附件:1.2020年402com永利平台市场监管局化肥采制样方案
?????? 2. 2020年402com永利平台市场监管局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02com永利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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